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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调整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调整后,纳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从调整前的60项117种调整为35项46种。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据介绍,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实施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强制检定工作流程如何实施呢?市计量所收发室张东宁主任介绍,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需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系统e-CQS网进入中国电子质量监督公共服务门户界面,进行强检计量器具台账维护和强检器具预约申请,申请通过后到计量技术机构送检,免费进行强制检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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