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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推进“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

今年烟台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工程”,探索出以“零距离、五现场、三渠道、五公开”为主要内容的“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助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实施一年多来,效果显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增强。

一、主要做法

(一)把惠民利民作为第一责任,坚定践行“复议为民”的初心

我们大力畅通现场渠道、网络渠道和宣传渠道“三大渠道”,实现复议与群众“零距离”、“心连心”。一是构建全覆盖的实体平台。在市县两级司法局设立统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依托全市镇街司法所普遍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配置专职联络员,接受群众的咨询和行政复议申请,群众在“家门口”即能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构建全时空的网络平台。开通了“烟台行政复议网”,案件从立案、进程到结案全部实现了网上自助查询。在“烟台司法”和“烟台行政复议”微信公众号开设端口,群众通过“扫一扫”即可申请复议、“点一点”就能查看案件、“收一收”便能接收文书,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全天候”“一条龙”的查询服务。三是构建全媒体的宣传平台。全面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依托烟台电视台和烟台日报、晚报开设《走进烟台行政复议》专题、专栏,对办事指南、典型案例等进行广泛宣传,依托水母网等网络媒体开展年度十大行政复议案例评选,在城区主要街道路口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行政复议宣传标语。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10余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网络的“六进”活动,累计发放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指南2万余册,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把规范公信作为第一标准,倒逼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我们坚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重点举措,从源头上倒逼依法行政。一是以标准规范提高行政复议质效。在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全面实施“0535”阳光复议工作机制,实行以“三提前、三结合、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繁简分流工作法。对案情较简单的案件30天之内予以结案;对案情较复杂的案件,采取“现场调查+听证审理”方式,确保经得起公众检验,形成“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良好局面。二是以机制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案件通报机制,通过信息月报、案例季报、年底总结分析,强化监督效果。建立案件剖析机制,针对疑难案件,随时组织研讨活动,不囿于情面、不照顾关系,让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个案风险预警机制,年内发放提示函、法律意见书30余份,让行政机关知道错在哪里,知道该如何改进,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三是以流程规范提高行政复议纠错率。围绕规范立案、案件决策、文书制作、文书送达、卷宗管理等多个环节,建立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加强行政复议与调解的融通互动,实现案件审理“实地核查、公开审理、现场调解、就地化解”。

(三)把阳光透明作为第一要求,有效促进公平公正

坚持实行“开门办案”,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的公开透明度。一是强化“五个现场”。改变以往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理方式,通过现场调查、现场听证、现场调解、现场宣布复议决定、现场送达并听取反馈,使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贯彻到复议工作的每个环节。二是实现“五个公开”。打破以往案件审理、办理结果不对外公开的传统模式,建立立案结果公开、审理进度公开、听证公开、复议决定公开、年度案件数据公开机制,把案件放到公众视野去审视,实现审结一案、规范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三是吸纳“五个主体”。对于重大、复杂、社会敏感度高的复议案件,引入第三方参审评议,除了积极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之外,还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案件研究,对不规范执法行为进行“挑刺”,为行政复议决定提供专业性的“外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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