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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验”不断涌现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信用制度体系建设、行政执法“四全”监督、“五级推进五化并举”调解模式等“烟台经验”不断涌现,法治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水母网12月23日讯 (记者 苗春雷 通讯员 于跃 伊思萍)商事制度改革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城市信用监测指数列全国地级市第4名,执法监督“四全”模式等推向全国,政府透明度和执法满意率实现“双提升”……层出不穷的“烟台经验”,有力提升了烟台的城市美誉度、法治建设成熟度、营商环境优质度、社会和谐度。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发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努力推动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推动烟台率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在家门口就能办证取证,以后不用往长岛县城来回跑腿了。”今年1月,长岛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成果惠及海岛群众为导向,通过理念创新、流程再造、技术支持,突破海域壁垒、信息孤岛,实现“家门口”办证模式,赢得长岛居民,尤其是北五岛居民的欢迎。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职权法定,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注重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在21个领域建规立制,形成全覆盖的信用制度,把信用体系建设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守信不守信,数据来说话”健全社会信用信息,以归集“双公示”信息作为“信用烟台”平台的重要数据源,上半年归集和公示信息突破760万条,约占全省的1/5。开发使用联合惩戒智能化系统,在省内率先将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信息嵌入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的信用惩戒机制。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统筹谋划做好顶层设计,通过《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保每项工作有时限、有标准、有督办、有落实。建立台账抓好工作落实,梳理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共4大类39项任务170项具体事项。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完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开展“一链办理”事项梳理,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帮办代办“一次办结”,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70个工作日内,全过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深化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企业年报制度、社会共治、大数据监管等方面的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打造国内一流的数字监管平台”目标,加强大数据智慧化应用,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探索“线上线下”和“以网管网”同步监管新模式。

扎实推进立法计划,做到有法可依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重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今年以来,我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烟台地方特色,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发挥,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市司法局局长时光说。

扎实做好立法基础性工作。今年,3部地方性法规中,《烟台市山体保护条例》、《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即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政府规章《烟台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已完成修改,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

对2016年以来我市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面清理,确保不存在与“一次办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一致、相抵触以及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

建立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制度,确立了26家民营企业作为立法联系点予以授牌,并筹备起草制定《烟台市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草案)》,形成具有烟台特色的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制约行政行为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新组建的5支综合执法队伍以及执法任务较重、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安、交通运输等共计16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通过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今年以来,我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为强市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热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以新组建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村农业等五支综合执法队伍为重点,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食品药品、劳动监察等关系民生、社会敏感度较高的行政执法领域进行专项监督监察,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行政执法社会化监督网络。确定2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聘任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拓展监督渠道,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社会化监督网络。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成立全国第一家破产清算重组调委会、全省第一家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商会调委会全覆盖,推动商事纠纷化解进入新境界……化解矛盾纠纷,我市频频出招。

今年以来,我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全面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级推进五化并举”调解模式被省领导点赞。市、县、乡、村、网格五级齐推并进,调解综合化、专业化、联动化、规范化、超前化不断完善,走出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烟台路径”。目前,全市已成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劳资纠纷、金融保险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69个。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人民调解案件29240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努力发挥“0535”阳光复议工作机制作用。对“0535”工作机制暨行政复议繁简分流“三三”法进行修改,完善标准体系、法律文书等内容,统一规范和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在复议渠道、复议形式、复议模式、复议机制和纠错力度上持续优化。上半年,共收到申请123件,办结案件综合纠错率为49.23%。

坚持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通过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建立请假报告、定期统计通报等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上半年,人民法院审结的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胜诉率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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