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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营经济组织86万多个 占全部市场主体99%以上

水母网3月5日讯(记者 李波)今天上午,《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万树建综合介绍了全市民营经济的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86.76万户,其中各类企业23.44万户,个体工商户61.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73万个。在这些市场主体中,除了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4261户,还有为数不多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条例》对民营经济的定义,剩下的都是民营经济组织,有86万多个,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9%以上。

《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当前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双重考验的关键时期,《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一系列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发展政策的出台,对于增强和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报纸、电台、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自觉接受民营经济组织的监督。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各部门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准确把握《条例》内涵,把对《条例》的认识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督导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围绕财政支持、融资服务、公平准入、政务服务、要素保障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条例》内容落到实处,加大调度、督导和协调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当前形势,协调抓好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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