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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重点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最长审批时限较一般项目压缩1/3以上

水母网4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春康 通讯员 洪川 摄影报道)记者昨日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市近日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20﹞6号),为列入全市重点清单的项目建设提供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最长审批时限较一般项目压缩1/3以上。

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市级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和联席会议机制,提前介入、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单位诉求,协调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批。设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窗,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窗口受理、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对施工许可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5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时,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保,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具备基本条件、备齐主要申请材料的前提下,可按规定容缺办理。

重塑审批流程,压缩项目时限。在一般并联审批流程基础上,取消用地审批供地环节审批,向县级下放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等4个审批事项,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规划用地许可证核发等3个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将选址意见书等7个审批服务事项合并为3项,调整优化2个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手续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23个事项的审批时序。

明确权责界限,鼓励担当作为。明确烟台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服务、要素保障、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方面的职责。开展提前介入、上门问需等服务,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创立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将干部在绿色通道建立和实施过程中为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发生的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鼓励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宽容失误,为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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