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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 高风险地区来鲁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十四天

近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排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人员的追踪、排查与管控工作,提前进行人员信息摸排登记,严格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对中风险地区流动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地区流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

《通知》指出,要认真排查疫情防控漏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全面开展大排查、回头看,找准疫情防控高危风险点,找出防控工作漏洞不足,绝不放过防控链条中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绝不留下任何一个漏洞不足。要坚持不懈落实人员查验,要全面推广普及健康通行码,坚决打通技术瓶颈和地域藩篱,将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推广至所有地区单位、落实到一切社会交往场景,及时发现无码、黄码、红码等人员,确保不漏一人,坚决堵塞防控漏洞,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于通过测温查码的人员,实行无障碍通行、无障碍消费。

《通知》提到,要持续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细化实化从“国门”到“家门”的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人员防护、消毒管理的全链条管理措施,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及时管控一代病例,有效预防二代病例,切实杜绝三代病例,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在持续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方面,《通知》指出强化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单位和人群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按照防控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等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切实做到排查、管控、监督、宣传、管理“五个到位”。

《通知》指出要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快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实验室建设,按要求统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尽快增加1倍以上。

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所有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三级甲等医院原则上实施全员预约,减少院内人员聚集。继续实施严格的病区管理措施,原则上禁止探视,提倡视频电话慰问。能自理患者不安排陪人,其它患者尽最大可能压减陪人,确需陪护的由主管医师及病区护士长评估后固定1名陪人,积极创建“无陪护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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