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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2021年1月1日实施

水母网12月31日(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 姜春康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1年1月1日一批新规生效,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正式实施,预示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的民法典时代到来。在我们身边,我市制定的《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也将正式实施。

12月31日,我市举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迎明和市商务局副局长张丹重点解读《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起草背景、出台过程、主要内容、主要作用和特点。

随着土地占用和生产酿酒葡萄成本增加等原因,酿酒葡萄种植面积逐渐萎缩,同时部分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假借烟台葡萄酒品牌非法谋利,严重扰乱了烟台葡萄酒市场秩序。对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进行立法,既有利于保护酿酒葡萄的种植面积和葡萄酒的品质,传承和弘扬烟台葡萄酒文化,又能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制假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烟台葡萄酒生产企业的权益,维护烟台葡萄酒的声誉,提高烟台葡萄酒的市场竞争力。

张迎明介绍说,《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以烟台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切入点,以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为主线,来引领、规范和保障烟台葡萄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烟台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面对国内外葡萄酒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烟台葡萄酒产业的发展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已经走到了一个瓶颈期、关键期,如何突破、从哪突破,亟待从立法和政策层面来破解,以消除阻碍发展的制度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这已成为全市上下从领导到部门、从企业到社会、从产区到市场的普遍共识。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专门作出指示,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立法工作是一个突破和试点,有利于品牌保护和质量发展。

有利于推动烟台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在加大产区保护、品牌建设、基础科研、酒庄发展、休闲旅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烟台葡萄酒产业结构、壮大产业规模、拓展产业链条,实现葡萄酒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规模速度“双提高”,进一步巩固烟台葡萄酒产业在全省葡萄酒产业中的主导地位、在全国葡萄酒产业中的引领地位。

条例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浓郁的时代特色,烟台葡萄酒一如贵州之茅台、安徽之宣纸、青岛之啤酒、景德镇之瓷器等声名远播,闻名中外。条例自始至终都深深地打上了烟台的烙印,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酿酒葡萄种植区保护、政府服务保障、烟台葡萄酒质量提升等内容进行规划和制度设计,针对产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品种选育、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使用等12个方面进行规范,指向明确、措施具体,为加强产区保护、高质量发展烟台葡萄酒产业、打造世界一流葡萄酒产区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具有刚性约束。条例设置了酿酒葡萄种植和烟台葡萄酒生产的相关禁止性行为,明示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相关部门应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加强烟台葡萄酒品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得到有效追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烟台葡萄酒知识产权的行为,维护烟台葡萄酒的品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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