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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

为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激发敢闯敢试敢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2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分别是:

高新区马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长忠在解决村庄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勇于担当,予以容错免责。2019年1月—5月,高新区马山街道刘家埠村3名群众先后7次向省市区有关部门举报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长忠违规批准该村发放务工人员劳务报酬问题。经查,近年来,马山街道刘家埠村因村内派系斗争、干群矛盾等问题,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事项不能通过民主程序组织实施,村级事务几乎陷入瘫痪,村“两委”及物业人员补贴长达5年未发放,村内垃圾长期未清理,电梯停运,村民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2019年1月,刘家埠村“两委”向马山街道申请费用,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发放务工人员补贴等。卢长忠在刘家埠村民主议事程序未履行的情况下,容缺审批了村“两委”的大额资金申请。卢长忠作为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对村级财务管理负有重要监管责任,其容缺审批虽然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但系在村“两委”工作陷入困境、村民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刘家埠村实际困难,且经马山街道党委研究同意后做出的。2019年8月,高新区纪工委牵头调查后,认定卢长忠能够立足大局、主动担当、破解困局,有效维护了村级稳定,保障了村民正常生活,经高新区工委同意,对其进行容错免责。

福山区门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孙旭明在推进区级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积极作为,予以容错免责。2019年10月,福山区相关部门在督导中发现,区级重点项目林西线改建工程因拆迁问题滞后时间节点。经查,2017年2月,门楼镇组织开展林西线改建工程征迁工作,由孙旭明牵头推进,共涉及4个村170余户群众的7座房屋、16栋厂房、143.56亩土地、42口坟墓。2017年6月,在完成大部分征迁任务后,门楼镇将孙旭明调派负责棚户区改造等其他重点工作。直至2019年2月,门楼镇政府安排工作专班多轮攻坚,仍剩余8户难点户和17口坟墓未搬迁,影响了工程建设。为加快工程进度,门楼镇又重新调派孙旭明负责该项目征迁,孙旭明迎难而上、不推不躲,接手后立刻靠上攻坚、重点突破,两个月内完成6户难点户、17口坟墓搬迁工作。但由于涉及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存在不合理诉求等原因,最后2户征迁工作直至2019年10月中旬才完成,导致林西线改建工程未按计划于2019年底前完工。门楼镇党委在推进林西线改建工程中,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对工程涉及土地征迁工作组织推动不力,福山区纪委对门楼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孙旭明作为拆迁工作具体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虽未按期完成拆迁任务,但在拆迁工作中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为工程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10月,福山区纪委对其进行容错免责。

通报指出,以上2名干部,出于公心想干事、勇于担当敢干事、紧贴民心干实事,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为这些敢于决策、大胆履职、攻坚克难、主动揽责的干部容错免责、撑腰鼓劲,充分体现了高新区和福山区党(工)委、纪(工)委对发展、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坚强态度和旗帜鲜明保护干部、激励担当的坚定决心。

通报强调,纪律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要打破“不想容”“不敢容”“不会容”的思想束缚,大胆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大力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的氛围,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勇气、锐气和正气,当好坚强后盾;要坚持容纠并举、宽严相济,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政策界限和情形条件,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要真正关心关爱被问责干部,密切关注思想状态,加强教育引导,积极为被问责干部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提供平台,传递组织温暖、体现组织关怀。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思想包袱和后顾之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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