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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月4日讯近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芝罘区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等六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全市仅有的三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之一,这也是芝罘区自2018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后,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市空气质量考核中位列第一名,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是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芝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上下克服气候条件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等不利因素影响,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取得了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考核第一的优异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芝罘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工业污染治理、市区扬尘污染整治等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保证持续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是狠抓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坚决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工业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工业锅炉提标改造等整治行动,有效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坚决实施清洁煤治理。在巩固全区“禁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规散煤经销点和违规使用燃煤小锅炉排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市里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四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2019年3月,第一时间制定了《芝罘区2019年春季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方案》,芝罘区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裸露土堆及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建立扬尘污染点源整治清单,并制定整治标准,实行动态销号管理。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强化督查。自2019年10月中旬起,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为此芝罘区也成立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配合市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针对市督查组通报的问题,督导责任单位卡实整治责任,及时完成整改销号。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芝罘区将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和工业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山东省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全力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努力实现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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