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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与北京上海等14省区市建立电子健康通行码省际互认,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

3月11日讯3月11日,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以规范和简化健康证明办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全力推行电子健康通行码,加强高频场景应用,加快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实现“一人一码”普通人群全覆盖,“一码查验”重点人群全监测,“一码共享”健康信息全采集,“一码通行”重点场景全普及。

企业和社会组织不得自行采集公众信息

通知明确,拓展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场景,利用“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各市统一系统,完善电子健康通行码核验功能。

绿码一律放行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条件

省内社区、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应统一对电子健康通行码进行核验,对持有绿码人员一律放行,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条件,加强人员健康及出入情况监测。对于省外来鲁人员,应引导其第一时间通过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开展健康通行码省际互认无需隔离

积极开展电子健康通行码省际互认,首先与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4省建立省际互认机制,在经济交流、人员往来等方面,实行亮码互认或转码互认,做到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14天。

附:电子健康通行卡申请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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