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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意见提出措施要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水母网4月2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京兰 通讯员 吕庆波)4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机制建设、考核评价、正面引领、监督惩处等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要求,着力加强我市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意见》提出,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机制。一是建立师德师风培训机制。将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和理想信念、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做好市级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二是健全教师队伍信用体系。出台《烟台市教师队伍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定期组织中小学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论文造假、学术不端、考试作弊、职称造假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清单。细化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负面清单。四是落实教师教育惩戒制度。厘清教师履职行为和失范行为界限,真正让教师放开手脚开展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五是建立教师宣誓和荣退制度。新入职教师要举行宣誓活动,适时开展老教师荣退仪式。

《意见》提出,加强师德考核评价管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对试用期内思想政治或师德表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要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和注册、教师职称评聘、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环节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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