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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要求积极推进114项重大生态工程复工复产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13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近期生态环境部梳理出各地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并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名义致函各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有效推进复工复产。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近期组织对各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进行分析,按照有利于拉动市场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满足民生需要的总体要求,梳理出这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并就投资落实和工程进度情况与各地分别进行了核实。

这114项重大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2515.4亿元,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投资1249.3亿元。其中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97个;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矿山、湿地、林地、受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13个;企业新址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企业生产经营急需、急盼的工程项目4个。

目前,这些项目大多已开始复工准备、后续资金已落实,具备全面复工复产或加快推进建设的条件。

生态环境部在致函时强调,对已开始复工复产的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物资和人员,尽可能恢复正常工程进度,努力达到原定计划目标;对尚未复工复产的项目,要抓紧筹备,尽快打通工程实施“堵点”,补上“断点”,尽快实现复工复产;要把握督察和长江警示片整改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统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保障整改效果。

这位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沟通,做好情况调度分析,积极推动这些项目实现复工复产或加快工程进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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