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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40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随着正常医疗服务秩序逐步恢复,临床用血需求大幅增加,血液紧张问题凸显。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拓展无偿献血宣传途径

各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无偿献血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各级宣传、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单位官网、微信、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献血条件和献血流程等,鼓励引导更多的适龄健康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新闻媒体要优先刊播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报道献血者的先进事迹,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精神,营造“热血抗疫”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公安、财政、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血站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协调解决献血点设置、采血车停放、送血车通行等实际问题,细化实化措施方案,在商业区、乡镇、社区、单位等附近设置采血点,方便市民就近献血。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要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党员干部、文明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垂范。乡镇、街道、社区要宣传发动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到附近献血点参加献血。

三、进一步做好献血者评估和服务

血站要认真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要求,在采供血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为献血者提供安全、舒适、专业的献血服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献血场所的消毒管理,并要求献血者全程佩戴口罩。献血前要严格落实健康征询、健康通行码查验要求,增加体温检测,询问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体征及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等流行病学史内容。积极开展预约献血,明确预约流程,按照错峰、分时段、分批次原则组织献血,避免人群聚集,保障献血者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科学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恢复医疗服务情况,指导各级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临床手术及输血治疗顺利开展。临床医师要严格把握输血指征,认真进行输血前评价和输血后评估;医院输血科要积极开展自体输血等新技术,提高自体输血率,有效节约血液资源;医院职能部门要加强血液信息化建设,定期分析临床用血情况,不断提高临床安全合理用血水平。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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