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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布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机构名单

把扩大核酸检测作为防控常态化重要抓手

山东省公布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机构名单

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要建至少1个实验室

209家机构名单请扫码查询

5月2日讯为适应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日前,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山东省首批209家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并要求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把扩大核酸检测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按照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每个县均要建成1个及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检测应当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人员要通过省临床检验中心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

通知明确,面向社会和个人提供服务的检测机构要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预约平台等,主动公开检测预约咨询电话、检测流程和检测报告领取方式。医疗机构要为自愿自费检测的人员专门设立独立区域,合理安排人员和流程,减少停留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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