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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关于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成功引进符合条件项目的的项目引荐人(机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人民币奖励……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揽子政策,给力中韩(烟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我市将支持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和1000万美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科学、高端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韩资项目,且注册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注册地、税务征管及数据统计关系在开发区、高新区及牟平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的可以是新建项目,也可以是并购、增资扩股项目,须承诺3年内注册资金全部到位,10年内不迁离、不改变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外资全部到位后,按其累计实际到账外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对新引进的项目,从企业纳税年度起,前两年按照烟台市级及以下实际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20%给予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来烟台新设立独资或控股50%以上的法人企业,且当年实际到位注册资本25%以上的,对项目公司再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筹办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土地指标优先提供。土地出让价格可按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执行,并允许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出让金缴清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证)。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按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持开展由政府(管委)平台公司进行工业用地摘牌,依企业需求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优惠租赁给企业使用的用地模式。支持项目利用现有标准厂房尽快投资运营,对购置现有标准厂房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人民币补助。对租赁标准厂房3年以上,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的,前三年每年给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基金运作方审核,可优先申请使用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自项目投产并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环节获得的银行贷款,按照当年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助,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在项目引荐人(机构)奖励方面,对成功引进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项目引荐人(机构),项目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暂行办法》,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才发放“优才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烟购房给予购房补贴,可优先入驻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对于持“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由教育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接受高中教育时,减免学杂费等费用;就医时可直接享受国际诊疗区或VIP服务,在出入境、长期居留、永久居留、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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