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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检察院出台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意见

5月14日讯近日,烟台高新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组工作,推动打造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领导班子,更好地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党组统领全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明确,要不断深化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大局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增强政治定力,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性。

《意见》强调,要不断深化思想建设和学习调研,提高党组领导决策能力。提升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作出表率;加强常态化学习,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深入研读、学思践悟、铸魂补钙。

《意见》指出,要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组纯洁性。抓牢扛稳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工作规则,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管厚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倡导纯洁干净工作关系,实现检察机关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意见》要求,要不断深化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干事创业实效性。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从严从实管理队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巡视巡察,及时整改。积极推进廉洁从检,着力防范“灯下黑”,定期分析队伍作风状况,强化“一案双查”,毫不手软清除害群之马。

《意见》指出,要不断深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党组战斗力。善于真抓实干,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敢于担当作为,在严峻复杂的斗争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磨砺工作本领;勇于改革创新,注重开展工作务虚,通过经常性复盘,总结旧得失,研究新对策;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的能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意见》强调,要不断深化制度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运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完备、务实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加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与《意见》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检察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高新检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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