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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被任命为蓬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蓬莱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5日上午,蓬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康生,副主任宋庆文、吴明光、宋霞、王培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孙文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蓬莱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任命李坤为蓬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审议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2018年决算草案和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了《蓬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蓬莱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针对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杜康生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服务大局、把握原则,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要强化绩效、优化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核准实情、查透根源,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针对2019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杜康生要求,全市上下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

针对2018年决算草案和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杜康生强调,相关部门要强化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要加强财税政策研究,多渠道筹措资金,要保证民生事项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建议议题。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坤

李坤,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山东招远人,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入党。

历任烟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科员,烟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副处长、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烟台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综合科副科长,烟台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基层基础管理科科长、招远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挂职),烟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烟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现任蓬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党委书记。

来源/今日蓬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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