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重在防控,重在医疗救治。烟台市级财政第一时间安排防控资金1亿元,市医保局拨付疫情防治医保资金1.6亿元,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1月22日,市医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医疗保障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收治情况,做好医保基金提前预付、应急支付和足额支付工作。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入院治疗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收治医疗机构年度预算总额。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患者,及时救助。
对患者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并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取消支付限制,保障患者治疗需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将及时结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做好医保政策解释工作,打消患者就医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