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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0年4月21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李桂勋、魏东不再担任烟台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于善栋、尹国文、牟强、李明为烟台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郝志学、赵海、赵作军分别辞去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他们3人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调整后的烟台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1名,分别是:主任委员:徐少宁,副主任委员:杨永学,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序):于善栋、王惠刚、尹国文、牟强、苏智、李明、李咏梅(女)、张祖峡(女)、赵雪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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