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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规定,现将我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初审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6月3日下午17时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期间,我中心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定期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6月4日下午17时前向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具体要求待确定后公布,请继续关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和烟台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

2、现场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居民身份证、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现场审查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现场资格审查后第5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

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两天内安排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布。

1、面试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全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直接组织考察。

签约

中心与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拟定于面试后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待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中心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人员系2020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派遣往届毕业生的,与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中心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本中心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中心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中心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中心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根据此次招聘完成情况,后续将视情开展其他批次招聘,请随时关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六、领导小组及监督办法

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保障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535-6700915

监督电话:0535-6700907

本公告由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执行。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yantai.gov.cn/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址:http://ytscdc.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核电话:0535-6246561,监督电话:0535-6247779

附件1: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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